小伙伴们,你们好,今天小城来聊聊居民身份证法,关于居民身份证法的基本情况说明介绍的文章,网友们对这件事情都比较关注,那么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,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。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经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,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4号公布;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〉的决定》修正。
2、《居民身份证法》分总则、申领和发放、使用和查验、法律责任、附则5章23条,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》同时废止。
3、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,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。
4、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,在其有效期内,继续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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